2014《意境·中国》第四届全国画展作品征集(3)
B、写生创作: 写生创作地点:山东\山西\河南\江西。时间各安排7天,入选艺术家安排个人时间,写生创作地区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写生创作时间:3月15~6月15日; 写生创作展:4月---6月 媒体安排:专业媒体图文、视频直播、入选艺术家访谈、藏家互动全程报道,《写生作品拍卖图录》。 三、意境·中国获奖作品展时间:2014年10月 地点:北京 通过复选活动及展览入选作品展评审,获奖艺术家作品及颁奖活动将在北京举办,入选作品在约定时间内寄送北京,作者寄送的参展作品应与主办方通知的入选作品一致。如因客观原因,作者不能寄送入选作品,应该提前告知主办方,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保留作者的参展资格,及是否允许作者寄送另外的作品。(物流须知参看“入选通知函”) 作品收藏及出版:
1、入选艺术家即进入意境中国艺术家代理平台渠道,展览后参展艺术家作品可以选择作品退回或寄售未签订代理协议的艺术作品一律退还作者本人。在展期内成功销售的作品根据事先约定的费用一次支付,不再另付酬劳。作品被收藏后,不允许更换或借出复制作品。
2、组委会对参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在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宣传中使用;并可在艺术节画册、非赢利性宣传品和宣传活动中使用。可在部分活动中署作者名,但不另付酬劳。2014拟将出版《意境·中国获奖艺术家作品集》,详细见出版须知。
3、凡入选《意境·中国》国画、油画艺术家作品展的画家,即获得申请加入《意境·中国》艺术家联盟的资格,《意境·中国》艺术家联盟为会员优先提供艺术访谈及沙龙推介展。
4、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若因此产生任何纠纷,主办方将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告的各项规定。本通告如有未尽事宜,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收件地址:北京朝阳区高碑店西店1102号国粹苑三号楼三层387室(初评) 收件人:《意境·中国》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 100022 组委会电话:(010)87706630 (010)87706090 原文标题:2014《意境·中国》第四届全国画展新闻发布会 原文出处:腾讯.大成网>综合资讯(本文经过重新排版) 原文地址:http://cd.qq.com/a/20140317/019907.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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