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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绘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8/21 11:43 乐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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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11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级及各类科研项目1200多项,授权专利25项,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10项。2004-2006年,学校均有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其中该校主持完成的“PA6/PE共混海岛法超细纤维及人造麂皮的开发和产业化研究”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北京服装学院绘画录取原则

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绘画专业录取规则

绘画: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100

注:

①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 绩时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江苏省,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 定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统一使用文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在计算综合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 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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